1、什么是非法集资?有哪些基本特征?
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特征要件,具体为:非法性: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公开性: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利诱性: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社会性: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2、非法集资有哪些常见手法?
承诺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以虚假宣传造势。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利用亲情诱骗。有些非法集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有时采取类传销的手法,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
3、保险业领域的非法集资犯罪形式有哪些?
主导型案件,即保险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或公司管理漏洞,假借保险产品、保险合同或以保险公司名义实施集资诈骗;参与型案件,即保险从业人员参与社会集资、民间借贷及代销非保险金融产品;被利用型案件,即不法机构假借保险公司信用,误导欺骗投资者,进行非法集资。对保险消费者来说,一方面需要正确认识保险功能,保险的主要功能是提供风险保障,另一方面不要受高息理财诱惑,以高收益为卖点的“理财产品”,可能涉嫌非法集资。同时,不要轻易出示保单和身份证件给他人,或交由他人代为办理保险业务,谨防不法分子借机窃取消费者个人信息继续行骗。
4、如何谨慎投资、严防非法集资陷阱?
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高息“保险”、高息“理财”,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不被小礼品打动,不接收“先返息”之类的诱饵;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金融产品,不与银行、保险从业人员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不接收从业人员个人出具的任何收据、欠条;购买保险过程中要尽量做到“三查、两配合”,即通过保险公司网站、客户热线或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网站查人员、查产品、查单证,配合做好转账缴费、配合做好回访;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非法集资风险提示,遇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及时举报投诉。
5、非法集资的危害和损失承担
非法集资不可持续,犯罪分子通过欺骗手段聚集资金后,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参与者很难收回资金,此外,非法集资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极易引发社会风险。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