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9日下午17时30分,银川江苏南通商会第一次会长办公会在银川新华街仙鹤楼饭店二楼会议厅召开。南通商会会长张锦彬主持会议,会议研究通过以下事项:
一、研究会长办公制度;
1、会长办公会议制度规定,会长办公会议原则上一季度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本会会长为会议召集人,会长不在可指派常务副会长召集。
2、会长办公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出席方能召开。所作决议需超过半数以上参会者同意方可生效,生效后决议必须切实贯彻执行。
3、会长办公会议组成人员必须加强组织纪律观念,开会不得迟到早退。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向会长或秘书长请假,并可派代表参加。
4、会长办公会议题,秘书处提前一个星期(特殊情况除外)告知参会人员,根据议题认真准备。会上围绕议题认真发言,对需要表决问题要真实表明态度。
5、会议实行签到制,秘书处定期公布参会情况。
二、研究银川江苏商会机构设置、人员聘任及有关待遇。根据商会章程规定,商会下设秘书处作为常设机构开展工作。但考虑到商会刚成立,各方面条件不成熟,设专职人员暂存困难,经宁夏江苏商会尹树高会长批准,并征得秘书处全体同志同意,徐体龙任秘书长,秘书处下设四个部室(即办公室,副主任王珍,会员部,副主任袁莎莎,宣传部,部长仝太忠,财务部,会计徐少华、出纳刘燕)。实行宁夏江苏商会秘书处与银川江苏南通商会秘书处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待银川江苏南通商会条件成熟时,再重新组建专门办事机构并选聘工作人员。
参会人员一致赞同,并表示支持张锦彬会长工作,把南通商会办好。
银川江苏南通商会
2014年3月20日